一、类似商品使用同一商标的不能单独分割转让,即如果几种商品是类似商品,则不能转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,否则就会形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由若干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,造成商标专有权的混淆。二、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转让,必须先终止使用许可合同,或者处理好与被许可人的关系,然后进行转让。三、转让的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属于特种商品的,如卷烟、药品等,受让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该商品的资格。四、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,受让人应当保证被转让注册商标原有的商品质量。